证券代码:002623证券简称:亚玛顿公告编号:2024-04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16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颖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苓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
司、盐城达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工作。综合考虑当前光伏行业现况、资本市场及相关政策变化因素,经审慎分析后,公司拟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与交易各方签订相关终止协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本次交易相关终止事宜并签署相关书面文件,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终止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终止协议。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本次交易相关终止事宜并签署相关书面文件,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苓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盐城达菱
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