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11东方精工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证券简称:东方精工公告编码:2024-06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及2024年10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前期回购情况,以及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情况如下:
1、2021年8月31日和2021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含),不超过1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8.34 元/股的回购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 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用途为:部分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部分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2022年9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
1002611东方精工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至2022年9月22日收盘,上述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在实施期间(2021年9月23日~2022年9月22日)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66521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4%,最高成交价为6.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9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5.51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3、202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
司于2022年10月10日完成上述已回购社会公众股数量为85321704股的注销工作,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1330432股。
4、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
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的6个月内,开设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已回购并存放在专用证券账户内的公司 A 股股票,合计不超过 2133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75%。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已回购股票的价格为2.64元/股,购买价格原则上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暨2.60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暨2.64元/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开立、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
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48771。
2、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2024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5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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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量为2133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75%,过户价格为2.64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过户股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的10%,单个员工所获持股计划份额权益对应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参与对象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上述参与对象应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未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
不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整体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保留除股东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5、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本计划进行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持有人之间未签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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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
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锁定期内进行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实际需要摊销的费用,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过户后的情况确认。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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