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证券简称:捷顺科技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
8 月 29 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 5 号捷顺科技中心 A座 2306 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建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1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
项相关登记注销、回购价格调整、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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