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证券简称:捷顺科技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
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军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8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47147281股的比例0.0369%,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比例25%)。
截至2024年8月29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了何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实施情况
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何军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何军先生持股未发生变动,仍持有公司股份为9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后)比例为0.1479%。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
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或违规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何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