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容量补贴落地,煤电电价中枢上行:《通知》延续《征求意见稿》中全国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统一标准每年每千瓦330 元的设定,但北京电网煤电机组设定由应急备用煤电机组转为公用煤电机组;在具体固定成本回收比例上川、滇两省由70%下调至50%,至此全国33 个省级电网中,2024、2025 两年豫、湘、川、渝、青、滇、桂7 省为50%回收比例(即165 元/kW·年,含税),其余26 省市电网按照30%比例回收(即100 元/kW·年,含税)。此外,《通知》规定自2026年起,滇、川等煤电转型较快的地方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煤电固定成本的比例原则上提升至不低于70%,其他地方提升至不低于50%,容量电价仍具上行空间。
截至2022 年末,全国煤电装机11.24 亿千瓦,不考虑不符合条件机组且各电网均按照100 元/kW·年计算,对应约1000 亿元容量电费补助,考虑煤电电量5.08万亿kWh,对应度电约2 分/千瓦·年;2026 年以后不考虑装机/电量增长以及不符合条件机组且各电网均按照165 元/kW·年计算,对应约2000 亿元容量电费补助,对应度电约4 分/千瓦·年,容量电价长期显著提升煤电电价中枢基准。
电费分摊机制明确,煤电加速向调节电源转变:《通知》明确容量电费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2022 年全国二产、三产用电量合计约7.2 万亿kWh,前述容量电费对应下游用户增加电费约1.5-2.5 分/kWh。考虑到各方对于涨电价态度,电量电价端或仍有博弈。对比《征求意见稿》,《通知》将容量电费计算表述由“根据当地煤电容量电价和机组额定装机容量确定“变更为”根据当地煤电容量电价和机组申报的最大出力确定“,进一步突出煤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调节能力。但是对于煤电机组调节考核机制放松,《通知》中煤电机组无法按照调度指令提供申报最大出力的,由《征求意见稿》的月内发生一次/两次/三次扣减当月10%/50%/100%容量电费,放宽至发生两次/三次/四次扣减当月10%/50%/100%容量电费,并删除”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煤电机组月内发生一次无法按照调度指令提供可用调节能力的,扣减月容量电费的100%“表述 ,约束放松有利于煤电机组循序渐进从基荷电源向调节性电源转型。
投资建议:容量电价对于平衡煤电燃料成本冲击、低利用小时方面效果明显,且加速煤电从基荷电源向调节性电源转型,同时容量电价长期显著提升煤电电价中枢基准。火电板块推荐申能股份、福能股份,谨慎推荐浙能电力、皖能电力、江苏国信、华电国际。
风险提示:1)宏观经济波动;2)价格变动;3)电力市场竞争;4)供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