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近况
2023 年9 月12 日,教育部正式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2023 年10 月15 日起实行。《办法》的出台旨在落实“双减”意见,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监管。
评论
《办法》明确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管辖对象、管辖机关和处罚程序。1)管辖对象:《办法》规定适用对象为对3 岁以上学龄前儿童或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组织;2)管辖机关:《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可依法按行政处罚权限对上述对象实施管辖,并且对线下、线上校外培训分开管理;3)处罚程序:《办法》对开展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提出了明确的界定,例如禁止通过网络会议等线上形式或居民楼、咖啡厅等线下形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禁止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家教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培训。具体来看,《办法》规定对违反规则的自然人处3 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 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10 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我们认为《办法》对违法情形的界定和对处罚程序的明确,为落实“双减”意见提供了有效保障,有利于校外培训规范化,促进高质量校外培训进一步对学校教育形成有利补充。
《办法》利好合规严格、教学优良的头部教培机构。相较2022 年11 月的征求意见稿版本,《办法》新增“属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且培训内容为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强调公办学校教师从业规范;将部分“禁止校外培训”措辞修正为“禁止学科类校外培训”,并非一刀切禁止校外培训。我们认为《办法》落地有望对培训质量欠缺、超标收取预收费1等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的“黑机构”进行强有力的规范(在《办法》答记者问中亦有体现),从而利好新东方、好未来、有道等为代表的头部教培机构的中长期发展,具体系:1)头部教培企业对各类学科、区域牌照的合规重视程度普遍高于“黑机构”;2)头部教培企业的培训环境、服务质量和师资团队上更具优势,也对其获批新牌照、吸引用户起到正向促进作用;3)头部教培企业管理方法成熟、预收款合理安全,更易实现商业逻辑正循环。
估值与建议
维持现有覆盖公司评级、目标价和盈利预测不变。我们认为《办法》部分消除了教培板块政策不确定性,其落地后有望有效遏制行业恶性竞争、利好头部优质供给;我们推荐新东方、好未来、有道等头部教培企业标的。
风险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