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证券简称:金禾实业公告编号:2025-00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2022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2022年10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2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6665400股已于2022年11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
1.19%。
3、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
1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20%。
第二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第三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于2023年11月23日届满,可解
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2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3330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
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锁定期于2024年11月23日届满,可解
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4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6661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根据《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22年度至2024年度,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2022年度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
2023年度2022-2023年2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
2024年度2022-2024年3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
若某一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该期未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管理委员会应以原认购金额与售出净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第二个锁定期分别于2023年11月23日、2024年11月23日届满,两个考核期的考核指标均完成,相应股份已解锁。本员工持股
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11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
2市场环境的变化,本员工持股计划难以实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对象的意愿、近期市场环境因素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同时考虑参与员工的资金占用成本,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经慎重考虑,拟提前终止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审批程序
2025年2月7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召开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2025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杨乐回避表决,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及后续安排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公司后续将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和收益分配等工作,第三个考核期对应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40%,即2666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将无法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公司应以原认购金额与股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对应份额的原始出资,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若未来条件允许,公司不排除推出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能性。
五、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提前终止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3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对公司第二期
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出售股票收回资金等进行核算。
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六、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认为:金禾实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事项已取得
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
4、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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