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24-08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出席持有人共计100人,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97210000份,占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传福先生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会持有人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设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21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二、《关于选举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21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同意选举李黔先生、李巍女士、王珍女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李黔先生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巍女士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珍女士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珍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与公司现任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选举李黔先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三、《关于授权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21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为了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如涉及)行使
股东权利,该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
(4)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放弃份额的归属;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应当由持有人会议决策事项外的其他事项;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0)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出售标的股票或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之日止。
备查文件: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