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BYD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1211(港幣櫃台)及81211(人民幣櫃台)
網站:http://www.bydglobal.com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或
其任何續會適用的H股持有人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註1)
地址為(附註1)
為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附註2)H股的登記持有人,茲委任(附註3)大會主席或,地址為
或倘若其未能出席,則委任,地址為,作為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並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正假座中華人
民共和國深圳市坪山區比亞迪路3009號公司會議室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按下文所指示於該大會上就決議案投票,或倘無作出指示,則作為本人╱吾等的受委代表酌情投票。
決議案贊成(附註4)反對(附註4)棄權(附註4)
以普通決議案方式:
1.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會(「董事會」)工作報告。
2.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監事會(「監事會」)工作報告。
3.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經審核財務報告。
4.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5.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6.審議及批准續聘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作為本公
司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唯一外部審計師及內部控制審計機構,任期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為止,並授權董事會,董事會轉授權公司管理層釐定彼等的酬金。
以特別決議案方式:
7.審議及批准本集團提供擔保。
8.審議及批准本集團二零二四年度的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
9.審議及批准:
(a) 在下列條件的前提下,授予董事會一般性授權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股本中的額外H股:
(i) 董事會根據一般性授權配發、發行及處理或有條件或
無條件同意配發、發行或處理的本公司H股面值總額不
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本面值總額的20%;決議案贊成(附註4)反對(附註4)棄權(附註4)
(ii) 待取得所有政府及╱或監管機構的批准(如有)後,並在適用法律(包括但不限於中國公司法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的規限下,方可行使一般性授權;
(iii) 一般性授權將一直有效,直至下列三者最早發生者為止:
(1)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或(2)在本決議案
獲通過後滿12個月之時;或(3)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通過特別決議案撤銷或修訂本決議案所載授權之日;
及
(b) 授權董事會批准、簽訂及作出或促使簽訂及作出其認為與根
據本決議案 (a)段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權而配發及發行任何新股份有關,且屬必需或權宜的所有文件、契約及事宜。
10.審議及批准授予比亞迪電子(國際)有限公司(「比亞迪電子」)的董事
一般性及無條件授權,以配發、發行及處置不多於比亞迪電子已發行股份數目20%的比亞迪電子新股份。
11.審議及批准授權董事會決定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議案。
以普通決議案方式:
12.審議及批准為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人員
購買責任險事宜,並在獲取股東大會授權的前提下,同意董事會轉授權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士審批並辦理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責任險購買的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確定其他相關責任人員,確定保險公司,確定保險金額、保險費及其他保險條款,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及處理與投保相關的其他事項等),以及在上述責任險保險合同期滿時或之前辦理與續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關事宜。
以特別決議案方式:
13.審議及批准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議案。
14.審議及批准修訂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日期:簽署(附註5):
附註:
1.請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2. 請就所委任的代表清楚列明登記於 閣下名下的本公司H股數目。如未有填上有關數目,則受委代表將被視為就登記於 閣下
名下的所有本公司H股而委任。
3.倘若所委任的代表並非大會主席,請劃去「大會主席或」字樣,並在適當空格內填上受委代表的姓名及地址。每名股東有權委任
一名或以上代表代其出席大會及於會上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簽署本代表委任表格的人士必須就本表格的任何更正簡簽示可。
4.注意:倘閣下擬投票贊成任何決議案,請在註明「贊成」的空格內填上「」號。倘閣下擬投票反對任何決議案,請在註明「反
對」的空格內填上「」號。倘閣下擬對任何決議案投棄權票,請在註明「棄權」的空格內填上「」號,閣下的投票將計入有關決議案的投票總數以計算有關決議案的投票結果。如無任何指示,則閣下的受委代表可酌情為閣下投票。
5.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須由閣下或獲閣下以書面正式授權的人士簽署(就此而言,有關授權書必須經公證人證明),或就股東為
公司或機構而言,則代表委任表格必須加蓋公司印鑑,或經由董事會主席或獲書面正式授權的人士親筆簽署。
6.本代表委任表格及倘本代表委任表格由持有代表委任人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的人士簽署,則經公證人簽署的該授權書或
其他授權文件副本(如適用),必須代本公司H股持有人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不少於二十四小時前(即不遲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香港時間))交回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的以下地址,方為有效。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的地址如下: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
合和中心 17M樓
7.本代表委任表格的任何更正,必須經由簽署人簡簽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