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8证券简称:史丹利公告编号:2024-044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宜化”)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申请的共
计8000.00万元项目贷款,按照公司出资比例49%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9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余51%比例的担保由松滋宜化的控股股东提供。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截至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松滋宜化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胡照顺先生在松滋宜化担任董事职务,故松滋宜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87585488389K
法定代表人:严东宁
注册资本:78431.3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9日
经营期限:长期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松滋市乐乡街道全心村(临港工业园通港大道旁)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持有松滋宜化51%的股权,公司持有松滋宜化49%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计)
资产总额274764.07225952.04
负债总额95943.1759404.17
其中:流动负债88202.7556951.78
银行贷款总额14005.6112309.57
净资产178820.90166547.87
或有事项0.000.00
其中:对外担保0.000.00
抵押0.000.00
诉讼与仲裁0.000.00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30983.67147954.86
利润总额18090.6320462.68
净利润13930.1517964.01经查询,松滋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松滋宜化在中国农业银行的评级为A、在浦发银行的评级为BBB、在中国银行的评级为A、在中国工商银行的评级为A。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为松滋宜化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共计
8000.00万元项目贷款,按照出资比例49%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920.00万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余51%比例的担保由松滋宜化的控股股东提供。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将与有关金融机构依法签订正式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生效的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具体的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期间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正式担保协议的约定为准,公司将会后续披露正式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四、本次担保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松滋宜化提供担保,主要原因为公司作为松滋宜化参股方,需与松滋宜化控股股东按股权比例分别对松滋宜化在金融机构进行经营性贷款承
担担保责任,松滋宜化控股股东按51%的比例为松滋宜化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需按49%比例提供担保。松滋宜化目前信用良好,不存在逾期或不能偿还借款的风险,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对松滋宜化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53920.00万元。
截止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62596.7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8911.6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形等。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松滋宜化提供担保,主要原因为公司作为松滋宜化参股方,需与松滋宜化控股股东按股权比例分别对松滋宜化在金融机构进行经营性贷款承
担担保责任,松滋宜化控股股东按51%的比例为松滋宜化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需按49%比例提供担保。松滋宜化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为松滋宜化提供担保,主要原因为公司作为松滋宜化参股方,需与松滋宜化控股股东按股权比例分别对松滋宜化在金融机构进行经营性贷款承
担担保责任,松滋宜化控股股东按51%的比例为松滋宜化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需按49%比例提供担保。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胡照顺先生在松滋宜化担任董事职务,故松滋宜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