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8证券简称:史丹利公告编号:2024-054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
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
文班先生、古龙粉女士、高进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法亚楠女士于2024年9月30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高文班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1461504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3%,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高进华先生,转让价格为6.48元/股;高文班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5290376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法亚楠女士,转让价格为6.48元/股;古龙粉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606372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法亚楠女士,转让价格为6.48元/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成员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9)。
2024年11月3日,上述各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将原协议
中受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变更为在各方完成股份过户手续之日起
的1个月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各自应付股份转让的全部价款。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上述股份协议转让已分别于2024年11月19日和2024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1月20日和2024年11月2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转让前本次转让/受股份转让后股东名称让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高文班26751880023.22%-26751880000.00%
高进华17443584015.14%21461504038905088033.77%
高英529037604.59%/529037604.59%
高文靠489037604.25%/489037604.25%
高文安413435603.59%/413435603.59%
古龙粉60637200.53%-606372000.00%
高文都878800.01%/878800.01%
法亚楠132151311.15%58967480721826116.27%
合计60447245152.48%060447245152.48%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成员调整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高文班先生、古龙粉女士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或拥有任何表决权,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相关申请及确认,高文班先生、古龙粉女士退出一致行动关系,不再作为一致行动人成员以及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成员。高文班先生、古龙粉女士退出后,高进华先生、高英女士、高文安先生、高文靠先生、高文都先生五人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并保持对
公司的共同控制,公司控制权继续保持稳定。
四、其他说明
本次转让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1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规避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