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证券简称:奥拓电子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2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杨文超先生、独立董事金百顺先生、李毅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