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证券简称:奥拓电子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7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吉少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永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5)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在募集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符合规范,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方便募集资金日常使用和管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公司权益分派内容调整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均未能达到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所设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全体持有人30%的持股份额于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应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该部分股票所获得的现金收益等权益归属于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