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4证券简称:西陇科学公告编号:2024-064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65009643.5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4186108.00元。截至
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01293130.09元,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为779396333.68元。
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并贯彻落实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9月30日的总股本5852164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312141.9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对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并遵循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次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
1综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利润分配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可持续发展
的前提下,结合了2024年度盈利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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