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分别为独立董事马涛先生、桑丽霞女士、颜廷礼先生。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购置研发用办公房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在济南购置办公房产用于济南研发中心科研办公,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经营发展需求,本次交易价格依据评估价值确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马涛、颜廷礼、桑丽霞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