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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11-13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578证券简称:闽发铝业公告编号:2024-04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街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江宇先生主持会议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27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58000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38630183股的48.7946%。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53180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38630183股的48.281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6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82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38630183股的0.5136%。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68267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6%;反对9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0%;弃权26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6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430%;反对9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077%;弃权26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9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103284163股回避;同意353657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3%;反对80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

弃权2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7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202%;反对80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400%;弃权2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9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7044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2%;反对70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9%;弃权25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8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672%;反对7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266%;弃权2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62%。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72227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1%;反对70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弃权7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575%;反对70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449%;弃权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77%。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72227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1%;反对70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弃权7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575%;反对70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449%;弃权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77%。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57222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1%;反对70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2%;弃权7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554%;反对7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469%;弃权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77%。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7227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2%;反对7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5%;弃权6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632%;反对7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35%;弃权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33%。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7241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1%;反对69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6%;弃权6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371%;反对6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997%;弃权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33%。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6992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8%;反对7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5%;弃权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8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844%;反对7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02%;弃权2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54%。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70607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7%;反对69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7%;弃权2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88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970%;反对69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59%;弃权24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71%。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7229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6%;反对69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6%;弃权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964%;反对6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997%;弃权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9%。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7229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5%;反对69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6%;弃权7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944%;反对6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997%;弃权7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6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7206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5%;反对70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193%;反对70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96%;弃权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1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72297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6%;反对69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6%;弃权7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027%;反对6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997%;弃权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7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72147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3%;反对7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9%;弃权7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915%;反对7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08%;弃权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7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7207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8%;反对7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4%;弃权7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0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442%;反对7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81%;弃权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7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重祥、丁诗妮

(三)结论性意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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