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4证券简称:明牌珠宝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独立董事林明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阿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虞阿五先生、虞豪华先生系交易对手方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更好地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聚焦主业经营发展,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明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公司结合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明豪科技经营情况,并经双方协商确认为5100万元。在过渡期(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内,标的股权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权益(包括过渡期内明豪公司分配的利润、分红等股东权益)仍由公司享有并承担;过渡期满后标的股权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权益(包括过渡期满明豪公司未分配的利润、分红等股东权益),由日月集团享有并承担。经财务初步测算,此次转让明豪科技股权预计可获得投资收益约100万元(税前,实际收益情况尚需结合过渡期损益来计算,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一致审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此次公司将明豪科技股权转让给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期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操作具有公允性,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0)。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