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吕岩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审阅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公司将明豪科技股权转让给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期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操作具有公允性,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吕岩林明波潘志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