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导读:
省级&区域第三轮输配电价根据用电容量梯度设立容(需)量电价,辅助服务费进一步向工商业用户传导。新型电力系统加速建设,推荐火电灵活性改造及储能投资机会。
摘要:
事件
国家发改委核定第三监管周期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同时核定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第三监管周期两部制输电价格。
点评:
省级、区域输配电价开启第三轮2023~2025 年监管周期。1)“十三五”期间,我国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省级、区域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明确。国家发改委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输配电准许收入,自2016年起已完成两轮输配电价改革。2)省级、区域电网输配电价已于2022 年开始核定,本轮已核定的输配电价监管周期为2023~2025 年。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逐步实现工商业同价,工商业根据容量灵活选择单一制电量电价或对应两部制电价。1)通知明确,逐步将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实现工商业同价,用户用电价格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及工商业用电。北京、河北、冀北、山西、蒙西等地已实现工商业同价。2)本轮监管周期与上一轮两部制电价根据最大需量及变压器容量设定容量电价相比,根据用电容量分档核定容(需)量电价。工商业用户根据用电容量灵活对应输配电价机制:①在100 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②100 千伏安至315 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③315 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电价或两部制电价。
辅助服务费向用户侧传导,电改加速释放电源侧火电灵活性改造及储能需求。本轮监管周期下,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包含系统运行费用,由辅助服务费用等构成,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我们认为,电力现货交易、辅助服务定价和容量电价等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手段有望调动火电灵活性改造和储能项目的投资意愿。
投资建议:我国以市场化资源调配为核心的新型电力系统加速建设,带动电源侧火电灵活性改造以及储能市场释放。推荐:1)推荐具备低温烟气脱硝技术的青达环保、龙净环保、清新环境,受益标的为烟气监测设备龙头雪迪龙。2)灵活性改造设备需求开始凸显,推荐引入重力储能技术并已开展示范性项目的中国天楹,锅炉设备提供商华光环能为受益标的;3)山西省的电力现货交易经验有借鉴意义,电力现货市场辅助交易需求将会显现,受益标的为国能日新。
风险提示:新能源装机并网进度不及预期、行业政策变化、技术迭代的风险、重力储能技术尚未通过示范性项目进行商业化验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