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2证券简称:索菲亚公告编号:2024-051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1)。
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五、《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吉争雄先生、徐勇先生、郭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2)。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六、《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结合国内上市公司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
议,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薪酬如下:
1)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任期内年度薪酬为
1275120元/人(含税)。
2)董事会独立董事吉争雄先生、徐勇先生和郭飏先生任期内年度薪酬为
120000元/人(含税),薪酬按季发放。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根据规定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远期、金融掉期、金融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买入期权、卖出期权等。并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与《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附件1: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江淦钧先生,1964年1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3年7月至今
先后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董事。1984年至1998年曾在广东省华侨友谊公司、广东省天贸集团及广东怡得公司工作,1998年至2003年在广东汇高公司工作,2010年至2016年9月兼任广州易福诺木业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至2022年12月兼任司米厨柜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起兼任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董事。
除与公司现任董事柯建生先生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现任总经理王兵先生为关联关系外,江淦钧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江淦钧先生持有本公司207422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54%;江淦钧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柯建生先生, 1964 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
2003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监事、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2014年1月至2022年12月兼任司米厨柜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起兼任广州索菲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6月起兼任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起兼任广州森龄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起兼任深圳索菲亚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
除与公司现任董事长江淦钧先生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柯建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柯建生先生持有本公司207422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4%;柯建生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附件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吉争雄先生,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9年至2011年获中国证监会聘任为第一、第二届
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曾任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润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起任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吉争雄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吉争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吉争雄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徐勇先生,1959年9月生,中国国籍,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裕田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会长,广东中大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中大二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科创富元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科创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华创资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创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大科创(广东)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中大科创(东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9月起担任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徐勇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郭飏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经济法研究生,律师、经济师。1999年9月起任职于广州方圆至成律师事务所(后改名为“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现任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管理合伙人、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联合会常委、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特聘立法咨询专家、广东
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9月起担任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
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郭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