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专门审议,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4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债权发生逾期的事项、不存在涉及诉
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
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今的除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司之外的对外担保,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司担保已履行必要程序,合法合规。
4、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无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5、2024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1719.00万元,担保余额为82059.62万元,占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
1净资产的比例为65.93%。无逾期担保情况。
6、我们认为《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反应了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独立董事:高利芳、王文兵、刘永伟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