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证券简称:贝因美公告编号:2024-100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鲍
晨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采用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开、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
10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