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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14 00:00 查看全文

贝因美 --%

证券代码:002570证券简称:贝因美公告编号:2025-013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鲍

晨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开、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了《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对预留份额的分配及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建立、健

全激励约束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拟定的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

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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