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5证券简称:顺灏股份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寅珏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17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王钲霖、郭翥、沈斌、路晶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308号)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相关定期报告的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52)、《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53)、《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54)、《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55)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