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3证券简称:森马服饰公告编号:2024-24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在公司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视频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以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邱坚强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经出席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其中,关联人董事陈新生、董事钟德达、董事张宏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经出席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其中,关联人董事陈新生、董事钟德达、董事张宏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经出席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其中,关联人董事陈新生、董事钟德达、董事张宏亮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
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
2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
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
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须经出席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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