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53证券简称:南方精工公告编号:2024-043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于2024年9月
13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1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建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补选岳国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简历详见附件1)。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
1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补选岳国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岳国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外投资和担保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是《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为348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2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中期分红金额已超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果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3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岳国健,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1989年毕业于东南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2005 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商学院 EMBA。1989 年 3 月至 1991 年 8月,先后担任中国常利企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助理,1991年8月至1996年先后担任莱尼电子(厦门)有限公司和莱尼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和副总经理,1996年至今先后担任莱尼电气线缆(常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通讯与基础设施战略事业部总监,莱尼导体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2022曾担任星宇股份独立董事,
2019年至今先后任德力导体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岳国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岳国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岳国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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