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证券简称:宝鼎科技公告编号:2025-02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
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会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
2.00《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5.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9.00√
10.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11.00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00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4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
13.00股份的议案》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00√
上述提案10.00、13.00、14.00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非累积投票提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需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作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单独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
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或持股凭证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
真方式办理登记,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4月25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办。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25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琳赵晓兵
联系电话:0571—86319217传真:0571—86319217
邮箱:bdkj@baoding-tech.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1106
5、会议召开时间、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
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2;投票简称:宝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关联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它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法人股东人股东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是否委托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言人意向及要点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单位(本人)没有对表决权
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备注投票表决提案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同反弃回编码目可以投票意对权避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
11.00√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12.00√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4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
13.00√购注销股份的议案》
14.00《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如委托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