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1证券简称:尚荣医疗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28053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
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桂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3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59358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396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423%。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5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3116796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892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37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80人,代表股份425619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038%,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4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382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2人,参加网络投票的38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26534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04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5%。
(注: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4482389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10303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
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43793593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玉梅女士、黎志琛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5573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2%;反对股数为23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8%;弃权股数为1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3902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989%;反对股数为23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50%;弃权股数为1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61%。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5191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5%;反对股数为590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9%;弃权股数为15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3521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570%;反对股数为590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442%;弃权股数为15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88%。
三、其他说明议案2:《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在“尚荣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未获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未生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玉梅女士、黎志琛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