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经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第几条修改前修改后
封面二○二四年二月二○二四年九月
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公司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延寿寺路凯(巴陵石化化肥事业部西门)邮编:414003美特气邮编:414003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以石油化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大
工尾气(废气)、火炬气为原料生产、充装、气污染治理;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
销售和运输工业气体、医用气体、标准气体、料研发;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特种气体、混合气体、食品添加剂气体、电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子化学品,气体产品技术咨询,气体检测,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气瓶检验和处理、存储服务,氨的销售(限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分支机构经营),塑料制品生产及销售,仓储餐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不含危险爆炸物品)、租赁、货物运输;货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物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检测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此页无正文,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9月)盖章页)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