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
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戴克勤先生担任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4-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拟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戴克勤、都晓芳、李正飞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