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正飞)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李正飞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担任山西光宇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庆丰温尔太纺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南京中科煜宸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安徽煜宸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20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次现场出席次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会议类型缺席次数数数参加次数数未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会33000否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参加。
本人对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1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审议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活动的基础上,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依据专业知识、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发表独立意见的发表独立意序号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时间见的类型
1.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
同意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同意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13日5.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6.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7.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同意
9.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1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11.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同意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年8月17日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2第六届董事会同意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三次会议
3.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状况,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过程,对审计机构所提供的审计意见进行细致审查,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程;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
2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关注公司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新型电力系统带来的行业机遇,讨论公司在努力做好现有业务和募投项目的同时积极开展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新品研发和推广。
2023年度,本人还积极列席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相关情况。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公司新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并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本人将在2024年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工作。
(五)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公司定期报告编
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督促审计进度,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
3换意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八)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等重大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积极参加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积极关注与会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的发展建议。
(九)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平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
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证天业具备公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
5会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年度我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137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按规定完成学习,此外我还积极学习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新规,为更好的履职打好基础。
2024年,本人将继续以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继续履行职责,并深入了解
公司经营情况,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李正飞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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