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1证券简称:天顺风能公告编号:2024-035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为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合同的签订符合行业特点,符合公司在海
上风电基础领域的经营计划,有利于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关系,协同上下游企业发展;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违约风险;受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近日,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风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长风”),南通长风新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通长风”,江苏长风和南通长风统称“公司”),分别承接华润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合计9台导管架制作加工项目(简称“华润连江项目”),总计16411.5吨。
上述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客户的具体信息。
上述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上述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导管架制作2标段合同》合同标的:华润连江外海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二标段)6台导管架;
合同总重量:10941吨;
结算方式:按照预付款、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及质保金分期付款;
(二)《风机四桩导管架及附属构件制作采购合同》
合同标的:华润连江外海海上风电项目风机一标段3台导管架及附属构件;
合同总重量:5470.5吨;
结算方式:按照工程分阶段付款;
以上二份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均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均已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后失效;
以上二份合同违约责任均为: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
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华润连江外海海上风电项目为福建省2022年海上风电首批竞争配置项目,也是国内首个批量化使用单机容量最大机型—18MW风机的海上风电项目。项目规划容量装机700MW,拟安装39台18MW海上风机,其中32台四桩导管架,7台单桩,新建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公司承接的9台导管架,占项目28.13%导管架供给量。
公司现有的资金、人员、技术能满足后续合同履行的需求,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性合同,其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合同及后续合作履行期间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
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导管架制作2标段合同》;
2、《风机四桩导管架及附属构件制作采购合同》。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