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7证券简称:新时达公告编号:临2024-05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周一)中午12: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启宗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5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监事会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