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7证券简称:新时达公告编号:临2024-05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10月28日(周一)上午11: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四楼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纪翌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公司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5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0)。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协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一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6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季度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