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证券简称:光正眼科公告编号:2025-022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概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将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6.5亿元(含)的担保额度,授信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 25 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进展情况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新视界”)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眼科”)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申请人民币46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该笔授信业务的本息还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中兴眼科为该笔授信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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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息还付提供价值7163万元的医保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三、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使用情况被担保方经审批本次担保本次新本次担保最近一期可用担是否担保担保方持前剩余担增担保后剩余可被担保方经审计的保额度关联方股比例保额度金额(万担保额度资产负债(万担保(万元)元)(万元)
率元)上海新视界中兴间接
公司眼科医院有限公73.46%4300021081460016481否
100%
司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0800865526
法定代表人:陈少伟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618号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3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光正新视界100%股权,光正新视界持有中兴眼科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情况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2/5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
主要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9123.0034174.35
负债总额28739.7324833.27
净资产10383.279341.08
营业收入20953.3013227.33
利润总额1045.39-1049.88
净利润992.66-1180.10
五、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签署地点:上海
保证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额度: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
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
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方);债权
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
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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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且公司及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本次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取得相关金融机构一定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
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证,有助于帮助其减少融资成本和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子公司资信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719.00万元,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金额为5071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9.06%,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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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中兴眼科跟上海银行市北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5、中兴眼科跟上海银行市北分行签定《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6、公司与上海银行市北分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