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以邮件、
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名,
实际到会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认为:本次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
成本支出,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符合
公司发展需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
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
宫本高:宜本高王新:代其注:项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