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0证券简称:日发精机编号:2025-002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份为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5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9.9967%。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月13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经2018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5号)核准,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发行154733009股股
份、向杭州锦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锦琦”)发行
38025889股股份、向杭州锦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锦磐”)发行9506472股股份购买日发捷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航投资”)
100%股权。上述股份已于2019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股权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日发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杭州锦琦、杭州锦磐通过本次交易
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日发集团。
日发集团在本次重组发行时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业绩承诺补偿安排方案及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对业绩承诺补偿后延,并对日发集团上述股份锁定期后延,即“本公司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公司确认其已履行完毕全部利润补偿义务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业绩承诺补偿安排方案及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日发集团因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补偿股份注销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件流无限售条件流股份注销数量股份注销日期通股注销数量通股注销数量股份注销原因
(股)
(股)(股)
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2019年6月5日4928574928570
比例为98.72%
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2020年5月25日4806104806100
比例为98.96%
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2022年11月9日476545943125954216395052
比例为15.58%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
2024年12月26日50000000475000002500000书》【案号(2023)浙
01民初1061号】
合计986280617973300918895052综上,日发集团业绩补偿股份注销数量累计为9862806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注销数量累计为7973300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注销数量累计为
18895052股,因此,日发集团因本次交易所得剩余股份75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日发集团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法院判决书应当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发集团的股份锁定承诺已履行完毕。日发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担保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重组发行股票完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由756354339股变更为
750245171股。具体如下:
总股本变动数量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变动日期变动原因
(股)(股)
2019年1月30日重组发行股份+202265370756354339
2019年6月5日注销业绩补偿股份-492857755861482
2020年5月25日注销业绩补偿股份-480610755380872
2021年9月7日非公开发行股份+107518456862899328
2022年11月9日注销业绩补偿股份-47654594815244734
2022年11月15日注销回购股份-14999563800245171
2024年12月26日注销业绩补偿股份-50000000750245171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月1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67%。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证券账户总数为1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实际可上市序号股东名称总数(股)数量(股)流通数量(股)
1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50000007500000075000000
截至本公告日,日发集团所持上述公司股份75000000股存在质押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后股本结构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10780500014.37%-75000000328050004.37%高管锁定股328050004.37%0328050004.37%
首发后限售股7500000010.00%-7500000000.00%
二、无限售流通
64244017185.63%7500000071744017195.63%
股
三、总股本750245171100.00%0750245171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日发集团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法院判决书应当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日发集团在限售期间严格履行了承诺;(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4)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