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科士达: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08 00:00 查看全文

科士达 --%

证券代码:002518证券简称:科士达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

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7日(星期三)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日(星期五)。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17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363538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2.4396%。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9063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1.67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4749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7686%;参加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代表共计4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4749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7686%。

2、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1715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12%;反对45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250%;弃权1586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3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64144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6.3508%;反对45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1029%;弃权15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463%。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8033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977%;反对4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154%;弃权3158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6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739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3.5664%;反对4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744%;弃权315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0592%。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孙民方律师、曹孔伟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七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