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王兵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公司2024年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原预计金额,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公司202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租赁关联方的厂房、公寓及办公楼是为解决公司合成革生产场地及安排子、孙公司员工的生活、居住等问题,属于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页无正文,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兵刘榕匡鹤
202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