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或“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字火腿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0号)同意,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32300884 股,发行价格为 4.52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9999995.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921981.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38078013.7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0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
426号)。
根据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实际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投入金额净额年产5万吨肉制品数字智能产业
11000009590094708
基地建设项目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数字智
2915091009100
能化立体冷库项目合计109150105000103808
二、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情况
1(一)拟终止募投项目实际投资及进展情况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名称为“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数字智能化立体冷库项目”,其实施主体为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冷冻城”),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星南街36号,是金字冷冻城在原有冷库基础上的拓展新建工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项目未开工,相关募集资金未使用。
(二)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数字智能化立体冷库项目”是在原有冷库基础上的拓
展新建工程,除服务于公司火腿及肉制品加工所需冻猪肉原料的储存及国内外冻猪肉贸易的储备,同时服务周边地区冷冻肉类、水产品需求。
近年来,金华及周边地区冷库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陆续新建成冷库并面向市场开始投入使用,对金字冷冻城现有的冷链业务产生一定的冲击。同时,公司品牌肉业务持续收缩,自用冷库需求亦有所下滑。公司现有的冷库容量能够满足目前的经营需求,上述募投项目原有方案已不适应公司冷链业务的发展。因此,公司基于市场环境情况与实际经营情况考虑,认为现阶段建设该募投项目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且不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经论证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数字智能化立体冷库项目”。
(三)终止该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公司终止“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数字智能化立体冷库项目”是根据市场环境情
况和实际经营状况审慎作出的合理决策。上述决策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终止该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数字智能化立体冷库项目”终止后,该项目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合规的安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2(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终止“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数字智能化立体冷库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甬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终止“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数字智能化立体冷库项目”是根据市场环境情况和实
际经营情况审慎作出的合理决策。该项决策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终止上述募投项目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晨赵江宁
保荐人公章: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