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5证券简称:鹏都农牧公告编号:2024-080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8月28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翊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登载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81);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2)。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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