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7证券简称:雅化集团公告编号:2024-7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基本情况:为有效防范因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和产成品市场价格
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
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风险提示: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主要产品为氢氧化锂、碳酸锂等锂盐产品。近年来,锂盐产品价格波动巨大,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二)交易品种
1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产成品
的期货及其衍生品。
(三)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交易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七)开展主体
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产成品、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
2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
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
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3、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
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定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
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
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
3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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