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符合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将认真监督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成员:王彬彬、卞红梅、施伟锋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