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从辉丰股份处获悉,日前,辉丰股份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石化”)与河南能源化工销售公司签订《大丰港合成氨储罐合作经营协议》,双方将围绕辉丰石化的“专用储罐”开展合成氨仓储、进出口及国内贸易。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能源化工销售公司拥有丰富的合成氨贸易产业链资源和较强的市场影响力,2022-2023年连续两年国际贸易量居全国第一。主要进口货源地来自东南亚、中东等,主要出口韩国、日本、越南等以及国内的华南、华东、华中等下游市场。
辉丰石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和港口作业行政许可资质,经营化工品的仓储及供应链管理企业,在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二期码头拥有6座3000m3球形储罐,该储罐为合成氨专用储罐。
辉丰股份表示,氨作为储氢载体,具有能源属性,是世界能源变革中出现的新机会,辉丰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适时超前布局氢能及氨氢融合新兴领域。辉丰在现有30万吨基础上,正在建设百万吨级的液氨储运销能力,构建面向国际国内的“绿色氢基能源贸易平台”。
据悉,绿氨下游应用包括车船燃料、储氢载体、燃料发电和化工原料。在“双碳”背景下,绿氨作为“零碳”能源,具有显著的市场优势和发展潜力。研究报告显示,全球氢能需求预计到2050年将显著增长,绿氨作为高效存储和运输形式,其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54.8亿美元。
当前,辉丰股份正积极布局绿氨新能源产业链,以液氨储运销为支点,进入氨氢能源领域。其中,辉丰石化的库区位于江苏盐城大丰港,具有显著的区位优势。此外,凭借在氨氢能源领域的供应链整合能力和技术创新实力,辉丰股份已与中能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等建立了合作,为后续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市场支撑和更广阔的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