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5证券简称:佳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052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
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
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
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1(1)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为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2)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
(3)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
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2(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黄恺,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纪道希,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复核人:沈蓉,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审计收
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
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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