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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固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488证券简称:金固股份编号:2024-042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

9:15至2024年9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化竹路1号金固工业园4号楼

3楼会议室1。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锋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22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199028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0276%。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2148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3227%;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22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880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049%;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股5%以下的投资者)22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880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04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194014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7.4807%;

反对4952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4881%;弃权6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3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8664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1.3468%;反对4952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8.4226%;弃权6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0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1939961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7.4713%;

反对4930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4771%;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5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847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1.2772%;反对493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8.3407%;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82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1933955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7.1696%;

反对55242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7756%;弃权109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5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247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9.0430%;反对5524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5513%;弃权109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5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

金固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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