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
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孙心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方案客观、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独立董事:孙心意、张宝国、赵琳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