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证券简称:富春环保编号:2024-039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决定在2024年10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