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东路558号公司行政楼205会
议室召开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方案以及这些方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
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
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4ˉ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定于2024年9月9日上午10:00在公司行政楼205会议室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8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该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和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议题’
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会议登记事项外’还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并载明了参与网络投
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等内容°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9日上午 l0:00在江苏省常州
市延陵东路558号公司行政楼205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曹
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问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卜—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9:15至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骡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出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计119名’代表股份282204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1.4189%(公司有表决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下同)°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8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277025371股占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0.8423%°根据深训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1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5179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额的0.57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
照深』||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
通过网络和现场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在任董监高以外的股东)共计
114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6231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0.6938%。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的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验证’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在现场投票表决中’由刘志峰、路谰负责计票’王云芳、朱海荣、吴迪及本所律师按
规定程序进行了监票’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网络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经审议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
决结果’表决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82204901股°同意282106901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527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13357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1734%;反对5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4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股份总数的0016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82204901股。同意282029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反对:1146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611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5587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 l459%;反对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的O0406%;弃权6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0.0217%°3、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82204901股°同意281915301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4%;反对:196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O0696%;弃权 : 932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94197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1056%;反对19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696%;弃权9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00330%。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i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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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爱务所经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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