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双环传动
股票代码:002472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李绍光
通讯地址:浙江省玉环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李瑜
通讯地址:浙江省玉环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3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
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
第一节释义.................................................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3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4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节备查文件...............................................9
附表................................................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李绍光、李瑜
双环传动、公司、本公司指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本报告书指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李绍光先生和李瑜先生合计持股本次权益变动指比例变动的权益变动行为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李绍光姓名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26271955********住所浙江省玉环市通讯地址浙江省玉环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李瑜姓名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26271978********住所浙江省玉环市通讯地址浙江省玉环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绍光和李瑜为父子关系。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在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即2010年9月10日至2025年3月2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增减持股票、财产分割等原因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绍光先生和李瑜先生计划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5月10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94%,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0.96%)。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公司2010年9月10日上市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合计
10.27778%;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25年3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合计
4.99999%,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占剔除回购专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公司当时占公司目前户股份后目前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总股本比例总股本比例公司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91590007.70960%359085774.23662%4.28921%
李绍光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359085774.23662%4.28921%
有限售条件股份91590007.70960%00.000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30510002.56818%64701060.76337%0.77284%
李瑜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2344100.02766%0.02800%
有限售条件股份30510002.56818%62356960.73571%0.74484%
合计持有股份1221000010.27778%423786834.99999%5.06206%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361429874.26428%4.31721%
有限售条件股份1221000010.27778%62356960.73571%0.74484%
注:1、上表中,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按照2010年9月10日上市时总股本118800000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2025年3月21日总股本
847575342股计算,“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10392177股后的总股本为837183165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在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即2010年9月10日至2025年3月21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增减持股票、财产分割等原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变动前变动后股东名变动期间变动比例变动方式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李绍光91590007.710%164862007.710%0.000%
2010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
2011年度持股比例不变。
李瑜30510002.568%54918002.568%0.000%
李绍光164862007.710%214320607.710%0.000%
2011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
2012年度持股比例不变。
李瑜54918002.568%71393402.568%0.000%
2013年度李瑜71393402.568%64393402.316%-0.252%减持股票700000股
李绍光214320607.710%214320607.450%-0.260%总股本增加(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2014年度性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李瑜64393402.316%64393402.238%-0.078%增持股票117700股;总股本增加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注李绍光214320607.450%215497607.473%0.023%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15年度增持股票59502股;总股本增加(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部
李瑜64393402.238%64988422.254%0.016%分限制性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不变;总股本增加李绍光215497607.473%430995206.369%-1.104%(非公开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16年度
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不变;总股本增加李瑜64988422.254%97482621.440%-0.814%(非公开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财产分割1624711股。
总股本增加(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李绍光430995206.369%430995206.304%-0.065%性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17年度减持股票34000股;总股本增加(向李瑜97482621.440%97142621.421%-0.019%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总股本增加(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李绍光430995206.304%430995205.542%-0.762%
2018年至性股票、可转债转股、回购注销部
2021年分限制性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
李瑜97142621.421%97142621.249%-0.172%释。
减持股票2494121股;总股本增
2022年李绍光430995205.542%406053994.775%-0.767%加(非公开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总股本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李瑜97142621.249%97142621.142%-0.107%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总股本增加(股票期权行权),持李绍光406053994.775%406053994.758%-0.017%股比例被动稀释。
2023年
减持股票1400000股;总股本增
李瑜97142621.142%83142620.974%-0.168%加(股票期权行权),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李绍光406053994.758%406053994.791%0.033%总股本减少(回购注销、期权行权),
2024年
李瑜83142620.974%83142620.981%0.007%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减持股票4696822股;总股本增
李绍光406053994.791%359085774.237%0.554%加(股票期权行权),持股比例被
2025年1动稀释。
月至3月
21日减持股票1844156股;总股本增
李瑜83142620.981%64701060.763%0.218%加(股票期权行权),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合计-----5.278%-
注:上表中,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权益相关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权益相关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职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李瑜监事64701060.7633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绍光先生和李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瑜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有
6235696股为高管锁定股。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2025年3月24日)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占公司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份数量(股)目前总股本比例
2025年2月20日至
李绍光集中竞价46968220.55415%
2025年3月21日
2025年2月14日至
李瑜集中竞价18441560.21758%
2025年3月12日
合计65409780.77173%
注:上表总股本指847575342的公司总股本。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第七节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绍光李瑜
签署日期:2024年3月24日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玉环市股票简称双环传动股票代码002472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信息披露义务名称李绍光、李瑜浙江省玉环市地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财产分割信息披露义务人1:李绍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91590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持股比例:7.70960%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2:李瑜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051000股
持股比例:2.56818%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李绍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5908577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持股比例:4.23662%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2:李瑜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470106股
持股比例:0.7633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时间:2010年9月10日至2025年3月21日
份变动时间及方式方式: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持股份、财产分割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不适用■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是■否□(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公司股票的情况)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间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是□否□不适用■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是□否□不适用■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不适用■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绍光李瑜
签署日期:2024年3月24日